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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音乐台 2006-4-29 02:49

寻找18年只为还40元的诚信人生

诚信人生:为还40元寻找18年

  据报导,18年前有人在落魄时找一村妇借了人民币40元,18年后他小有发迹,专门寻找到当年的恩人,终于达成了这一心愿。

  文:LOVER(辣舞)

  也许有人说,40元不算什么,只不过是一两包烟钱,请别忘记了,在18年前,这是大半个月的收入,甚至就是农村居民一个月的收入,当年的40元,说相当于现在的2000元绝不过分,能够把这么多钱或送或借给一个陌生人,这需要多大的勇气!

  我没有这样的勇气,不敢拿出工资的大半去帮一个落魄的人,因为我怕受骗,但我会寻找帮助过我的人,把借的钱还给他,兑现我的诚信。

  想到这里,我又迷惑了,说到还钱,起码得有人借钱给我,凭什么别人相信我,帮助我,借钱给我呢?难道不怕我是个骗子?

  我再想一想,如果换了今天,那个憨厚的妇女,还会把钱借给别人吗?如果别人送自己一笔不小的钱,大家都会有信用去还吗?

  不知道看我这个文章的有学法律的没有,当我向人借钱借物,别人大方地送给我,但事后又因为种种原因后悔了,非要我还,而我不还,刨开社会道德不说,这在法律上会如何判断?既然别人送给我了,自然就是我的了,我还或者不还,在法律上应该都是合理的,因为我有处置别人馈赠物品的权利,别人另有协议的例外,那么别人送了,是不是真的可以不还呢?

  难!中国人都好面子,常常在同事朋友之间有几块、几十块钱的馈赠行为发生,如果真是一两块钱,帮着买买车票,一只雪糕倒也罢了,50块钱对于一个工薪族也不算什么钱,借了,一直没还,该怎么办?

  必须还!麻烦你们将心比心一下,如果某天同事和你一起乘车,你身上有零钱,帮着投了,又一次一起坐车,你又帮着投了,时日长了,对方都没有为你买票的意思,你还会继续吗?很难受对不对?以前买了,现在不买,显得生分,始终不买,又觉得自己小气。

  我很欣赏外国人的做法,说到“改天请你吃饭”,人家会很认真地问你,到底是几号,到底是哪天;说到有空过来玩,人家一定会带着礼物“杀”你家来,绝对不会客气;至于吃饭,外国人经常是AA制,就算请客,也绝不铺张浪费,以够吃、尽兴、吃完为荣,不象我们无甲鱼无海鲜就不成席。再说外国人送礼,遇上新人结婚,礼物可能是一双袜子,也可能是一个橄榄球,食品加工机,还可能是块桌布,一向都是按需购买,甚至是由新人直接列出清单,大家根据情况去购买,不在乎礼物价钱,只在于主人是否需要,这也确实非常之进步。

  为什么要这样?人家就没有人情了吗?错,恰好体现了人情,我认为,一个人能够做到不欠别人的,就是最大的人情!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好,还是借十还十也好,都是信用的表现,素质的表现!

  借人的钱要还,这个大家都理解,有人说,不要找朋友借钱,这是一个潜规则,如果违反了,很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。

  要自己不开口向人借也许容易,也许难,但朋友已经对自己开口了怎么办?自然不能打肿脸充胖子,更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才可以考虑借或者不借,但如果都遵循不借钱给朋友的原则,真需要帮助的时候,谁会来帮你?

  突然想起那“傻根”,不就和这个村妇一样善良和执着?觉得天下无贼,天下无骗,如果每个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,社会会是什么样子?觉得天下皆贼,天下皆骗,社会又会是什么样子?

  小时候问老师“共产主义”是什么样子,就是人人有饭吃,人人有事做,按需分配,夜不闭户,现在很少有人提到共产主义了,只知道我们处在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”,于是物欲横流,人情冷漠,处处防骗,这样的社会风气正常吗?现在看来,傻根是最无产阶级的代表了!

    如果我提到的主人翁没有发迹,而是更加潦倒,他有可能还钱吗?

  人民生活水平、思想水平没有提高的前提下,讲诚信,讲文明,讲爱心,那是不可能的!

忧情滴追 2006-4-29 09:49

为还40元寻找18年 .谁这么无聊.这样的诚信算什么

漂泊的笨婆 2006-4-29 16:32

感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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